第77章 跟着本尊,有肉吃(二)(1 / 2)

加入书签

凡人带着我,在众目睽睽之下镇定自若地走出了沉寂的大殿。白衣翩翩,墨发绵绵,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
满大殿的人都——傻眼了。

大抵他们都没有想到,竟然会有人这般狂傲,胆敢在他们如此之多德高望重之人的面前,公然反抗,公然无礼,公然云淡风轻,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嚣张放肆。

走出了大殿,我灵敏的小耳朵都还能听见他们的咒骂之声。

不过声音很小,以这凡人驽钝的耳朵,约摸是听不大清的。

我听到,他们不敢反抗这凡人的原因有两:一是因着至高无上的仙盟之主的庇护,另一个,则是因为他深不可测的实力。

但我着实有点不敢恭维。

这凡人,弱不禁风的模样,当年还被拐去了大荒,被人当了压寨夫人,他的实力深不可测??瞎了眼吧!

仙界之人,总是眼睛不甚明亮。

他们从来不会用自己的眼睛去判断事实,而知会听着一些风言风语就断定所谓的真相。

正也好,邪也好,全在他们的主观臆断。

看着顺眼,就是同道中人,不顺眼,则批为妖道,责为魔道。

这仙、神、人,与妖魔之间的恩恩怨怨,还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明白,看得通透,理得清楚的。

所谓当年彩蝶姐姐戏文里唱的那段:剪不断,理还乱——便是如此吧。

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把这句词用对地方。但我所唯一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,便是此句。

因为我怎么也忘却不了,彩蝶姐姐眉目间的那缕哀愁与心殇。

“小虎。”凡人突然叫了我一句。

轻轻浅浅的声音如清波一般荡漾在耳畔,甚是好听。

“我有名字的,我叫潇潇,不要老是叫我小虎,怪土气的。”我在他怀里蹭了个舒服的位子继续躺好,纠结了一番,还是说出了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条件。

我叫潇潇。

白狐姐姐给我起的名字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