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诱惑引发的血案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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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祠的黄玉雕像手中,官印里储存着嘉州每年每月累积的案子。

来源途径包括:官府州衙上报、平民上报、修行者堪察上报、山公符诏传递、水伯符诏传递,以及城隍符诏自己添加等等。

汪冲若是在城隍庙中生活,那么内祠官印储存的内容,随时可以查阅。但他暂时并不想在城隍庙久待。

现在郝岚与他是两看相厌,再加上汪冲身上有秘密,待在城隍庙难以静心。还不如回客栈做研究,争取反超。

返回内祠后,汪冲以自身的城隍符诏,复制了官印内的案卷内容。然后又回到从前的房间,取走唯一遗物笔记,毫不留恋地离开。

又回到榆木客栈后,汪冲暂且把老汪笔记放下不看,专心致志地研究取回的案卷。

这些案卷呈玉箔状,一片片累积,在符诏表面缭绕。想看哪一片,直接以意识探知即可。

案卷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,四个等级。

每完成一个,将之记录在案,‘月祭’时当作祭品焚之。

所谓‘上天难欺’!结果如何,昊天自然会给予公正的评判。最终,这些评判就化为功德,城隍符诏可领取。

毫无疑问,甲乙丙丁这四个等级,自然是等级越高,奖赏越多。

汪冲要想以质取胜,只能优先从甲级案卷着手。

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把甲级案卷留下,逐一进行探知。

甲级案卷共有八份。这比汪冲想像的要多。

一年十二个月,若是每三个月有一件大事,年度不超过五件大事,是正常现象。

此刻共有八件甲级大事没动,说明郝岚新上任也不敢触碰甲级案卷。但从侧面也能说明,以郝岚的势力,对此也无能为力。

汪冲仔细查阅,从第一件案卷开始。

当他看到第三件案卷时,眉头一动,大感兴趣。

这是一个大案,发生在四十几天前。当时有十三户人家遭殃,共十四人被害。死亡十三人,一人重伤获救。

死者死得都很惨,结局都是:精干血尽。

此案引起轩然大波,因为死因绝对是妖怪所为,所以州衙上报城隍庙。

当时的城隍老汪,正是年迈昏庸的时侯,处置不当,地煞修士们如无头苍蝇乱碰,查不出个所以然,因此封案搁置。

汪冲对此案感兴趣的原因,一来是此案重大,影响恶劣,至今在州城民间仍有恐慌流言。二来是因为此案有幸存者,可以获得宝贵的案发资料。

前两件案卷是陈年老案,唯独此案是新鲜的,而且还有目击人,可以说具备一些先天条件,有突破的可能。

汪冲首先分析此案死者的共同点:

一:皆是青壮年男子;

二:皆是半夜单独起床外出,然后被害;

三:皆是精干血尽,死状有若枯材;

琢磨完这些共同点之后,汪冲脑子里浮现一个关键词,那就是“引诱”。能够在不惊动其他家人,而让男子单独外出受害,只能是特殊的诱惑。

一想到引诱,汪冲立即就掏手进软皮钱袋,把赤皮蛤蟆拎了出来,放在桌面。

赤皮蛤蟆憋了大半天,终于是能够重见天日,嘴巴大张,长长哈了几口气,显得有些萎靡的俯首道:

“参见主公!”

汪冲也不理会它的做作,问:“除了你之外,还有哪些妖怪具备伪装或引诱的能力?目标是青壮男子!”

赤皮蛤蟆根本就不打顿,似乎早有了解,咧了咧嘴道:“还能有谁?自然是比我还擅长诱惑的狐精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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