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抽丝剥茧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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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气质,更没气势,最多能看出他最近的油水还不错。

尤其是那双手,像鸡爪般,时刻准备着到土里刨食。

白林生一脸鄙夷,冷冷道:“你就是那个狗拿耗子的,我这不卖狗粮,也没老鼠,立刻给我滚。”

肖阳的笑容僵在了脸上,愤怒道:“老子来见你,给你脸了?”

伟岸的白林生微微皱眉,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拳。

肖阳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。

白林生心想,要安排几个人守住病房的门口,医院也太不负责了,流浪狗都能随意进出。

城西,晓江畔。

一栋红色的三层别墅,周围拉起了警戒线。

别墅属于大名鼎鼎的红中。

刑警大队侦查科科长陈恬雪与物证科的一名同事,重返案发现场。

经过前期的调查取证,基本可以确定匕首在红中别墅内遇害。

别墅与地下防空洞的江边出口,相距不过三百米。

防空洞的通道里发现了大量匕首的血迹,还有红中的脚印。

江边的湿地上同样如此。

红中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
此外,根据现场的鞋印判断,红中作案时可能有名同伙,穿三十九码的布鞋,体重五十公斤左右,不好判断对方是男是女。

有可能是个子矮小的男性,也有可能是身材高大的女性。

这名嫌犯在地下通道的后半段,以及江边的湿地,红中的家中都留下了鞋印。

在红中的家中,已经找出了他犯案时穿的鞋子,鞋底纹路与防空洞里的纹路完全吻合。

侦破工作取得重大紧张。

可嫌犯提前畏罪潜逃了。

陈恬雪总觉得此案透着诡异,出动了三批警犬都未能找到匕首的尸体,没有尸体,匕首案就只能算是失踪案。

其二,红中为什么要杀匕首,他并没有动机,相反,两人的私交还可以。

其三,他为什么要亲自动手,他手下众多,完全可以指使他人作案,而且都不会留下这么多物证。

其四,在防空洞里袭击自己的人是谁,会不会是红中的同伙,通过大量的排查,包括红中的老婆,都已被排除作案嫌疑。

其五,有人提到红中有位幕后大姐,可根本就没人见过,更像是红中精神失常,想象出来的人。

陈恬雪站在别墅的地下室,感到有些头疼。

她强迫自己重新还原案发经过,看能否理出别的思路。

案发当晚,匕首与红中一起吃过饭,然后各自回家。

红中尾随了匕首,在他回家的路上,用利器将他制服,因为小巷留下了血迹。

匕首受伤的部位,很可能是头部或心脏等重要器官,不然他不可能不喊叫。

接着,红中将昏迷状态或死亡状态的匕首带进了防空洞。

然后同伙过来接应,一起将匕首带回了别墅。

等等,他为什么要将一个失去反抗能力的人带回别墅的地下室?

或者将尸体带回别墅?

陈恬雪更倾向后者,正常情况下,他不是应该将尸体掩埋在防空洞里吗?神不知,鬼不觉,更安全才是。

带回家里,即使胆子大,不后怕,但会给自己的犯罪留下铁证。

谁会这么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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