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初见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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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门的时候,李明一眼瞥见门把手上有一张纸条。

在这里没有朋友啊,李明心里正犯嘀咕,打开字条,上面写着两行字:哥们,你的比赛我们看了,我们很想去现场看你的比赛,可是王平有课,而且我们没钱!!假如你回来且没有训练课的话记得找我们哈,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我们吧。

李明不由地笑了笑,这是发自内心的笑,纸条应该是丹尼尔留的,因为讲话方式很丹尼尔。

李明进屋,甩掉鞋子,冲了个澡,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,刚抓起电脑,门铃就响了。

“嗨,Lee!”果不其然,被李明猜中了,门开后丹尼尔的大脸抢先入镜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?”李明一脸困惑。

“我们不知道,事实上,丹尼尔每天经过都会按一下。”王平从他的身后闪了出来。

这样也可以……好吧……李明很无语,不过,见过他们依然很开心,能被人记着的感觉真好。

“他就是你们两个成天念叨的李明吧?”李明并没有注意他们身旁还站着一个穿着牛仔短裙的女生。

她上身世一件白色的V字领毛衣,下身一件淡红色皮裙,脚上一双长筒靴,戴着一个黑色圆圆的全框眼镜,手里还抱着一叠厚厚的书。

“这是我的妹妹,王乐乐。”王平大方的介绍着,全程带着微笑。

“什么妹妹,你不就比我早出来五十六分钟嘛,真是的。”这姑娘用力敲了下王平的脑门,王平躲闪的样子真的滑稽,李明也被他们逗的忍俊不禁。

李明仔细看了下,两人真的很像,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
“怎么?你不打算请我们进去坐坐吗?”李明正看的入神,这姑娘半倚着门抬起右腿娇嗔地说道。

“哦哦哦,快,快请进。”李明略显尴尬的将三人请进屋中。

“请随便坐。”李明指向乱哄哄的沙发,脸更红了,只得借故去给三人准备喝的离开他们的视线。

“想不到你竟然还读斯宾诺莎和尼采。”王乐乐在李明的书架前站定,随手从二层抽出一本马尔克斯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翻了起来。

李明红着脸没有接话,只是给几人从冰箱拿出了一些牛奶和啤酒。

“真是不好意思,之前我出去打客场,家里并没有什么新鲜的水果可以招待大家,就将就吃吧。”李明指了指茶几上的杏仁果,是的,只有杏仁果。

他刻意的不去看王乐乐,可是她总是能捕捉他的小心思似的,总是能恰到好处的和他的目光相接,逮住他的小悸动。

丹尼尔和王平坐在中间的沙发上,李明则侧身坐在另一边高脚凳上,王乐乐从书架前回到沙发上靠定王平坐下。

李明注意到他坐下时下意识地捋了下裙摆,很是淑女,倍有好感,他觉得自己的耳朵好热。

“嘿Lee,我们看了你的比赛,你那个那么远的三分是怎么做到的,还两次!”王平说起篮球的时候就像换了个人似的。

“对呀,我看他们平时练球,那个距离投篮的话出手都是变形的。”丹尼尔也一脸不解。

“呃……那个是核心力量不够,也可能是发力点的问题。”李明若有所思的答道。

“客场的感觉怎么样?是不是很吵?听说丹佛的球迷都很狂躁”丹尼尔打开一瓶啤酒咕咕下肚。

“我还去去过丹佛呢,也没在球馆看过球,嗨,哥们,你知道的,他们太贵了,那么资本家和球队经理经常将球炒到一两千,即便是那么差的位置也是四五百。”丹尼尔有些无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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